长春建筑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05  浏览次数:18  

长春建筑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

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党建旗帜引领,提升党建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校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党建“双创”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创建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高校党的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问题导向为抓手,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根本,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在管党治党取得新成效,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创建任务

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在两年的20234月至20254月)示范项目建设周期内,创建校级标杆院系3个、样板支部7已成为或入选省级以上党建工作双创项目单位的党组织不再申报申请创建标杆院系的,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申请创建样板支部的,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经典案例;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创建单位验收合格后,优先作为省级或国家级推荐对象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二、基本条件

申请创建标杆院系的,该分院党总支应成立5年且保持稳定;申请创建样板支部的,重点面向专任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教师党支部一般应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应至少成立1年并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一)校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申报培育创建的分院党总支,要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并重点具备以下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总支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履行政治核心作用,优化分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总支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分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2.近5年来,曾获得校级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连续获得“好”;分院党总支师生获评含)以上党内表彰、荣誉称号、奖励激励或先进典型。重视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且已有阶段性成效和实质性突破。已开展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所属教师党支部书记达到“双带头人”标准。党组织按期换届,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范,党费收缴及管理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严格严肃。所在分院党总支承担校级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作用。   

3.近3年来,分院党总支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分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分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突出问题。

4.符合《长春建筑学院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标杆院系)》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1)。

(二)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申报创建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做到“七个有力” 并重点具备以下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分院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高,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级及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连续获得“好”;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典型、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支部按期换届,组织设置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范,党费收缴及管理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严格严肃。

3.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和舆情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部门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问题。

4.符合《长春建筑学院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2)。

三、组织实施

学校党建“双创”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管理考核、巩固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34月)

1.各级党组织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双创”工作,研究确定申报意向。要对照附件1附件2关于《长春建筑学院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具体要求,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 2 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报《长春建筑学院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见附件3)并准备支撑材料。

有意向的党组织请认真填写申报书,整理支撑材料,并将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盖章430日之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单世钊联系电话:0431-89752030

2.学校将按照“资格准入、集中评审、实地考察、统筹把关”的原则,由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学校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确定标杆院系、样板支部拟入选对象名单。入选校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名单的,学从党建工作经费中安排10000/年的专项资金给予培育支持;入选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名单的,学校从党建工作经费中安排3000/年的专项资金给予培育支持。

管理考核202352024年5月

学校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考核,不定期进行指导和实地督查。2024年9月组织中期考核,通过审阅资料、实地检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各建设单位应于2024年5月底前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考核合格的继续开展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巩固推广(2025年

建设期满,各建设单位要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报。学校党委将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围绕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举措落实情况、辐射作用发挥情况、信息平台参与情况、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实地督查情况等均作为验收依据。验收通过的,有关建设成果在全校推广应用;暂缓通过的要及时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经过半年延长建设期后,接受二次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将予以撤项,严格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此次党建“双创”工作的申报和培育创建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指导所属支部开展样板支部的申报和建设工作,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