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校党字〔2018〕10号
各单位、部门:
加强改进和提升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是实施品牌战略、扩大学校影响、提高学校知名度、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此项工作,现将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领导要增强宣传意识、开放意识,督促、指导相关人员及时将本单位、部门的重要工作、活动、举措、成绩和典型人物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二、各单位、部门要明确有人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并将名单报送校党委宣传部。
三、校园网是学校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的重要窗口,是学校走向社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重要渠道。因此,要充分利用好。各单位、部门要有全局意识,宣传报道不能只停留在本单位、部门层面,不要只局限于在校内微信群上发送。
四、要注重新闻宣传报道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在“新”、“精”字上下功夫。
五、新闻宣传报道要规范,要标明“长春建筑学院xx学院”全称,当事人的职务、职称,作者姓名,要配有图片,并注明摄影人姓名。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关于 加强 宣传报道 通知
抄 送:吉林省建筑装饰集团
长春建筑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8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3份)